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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土地权属成新土改核心
2008-10-08 00:00:00 消息来源:香港大公报 作者:杨清林
【本报记者杨清林北京七日电】十七届三中全会将于九日开幕,新土地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何种方式实现流转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消息人士指出,新土改问题的核心改革是确定土地权属,这是实现土地流转,解决目前三农问题最根本的问题。
产权虚置制约农村发展
目前,农村最大的问题是农村集体土地产权虚置和农民对土地承包的产权虚置问题,这已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新瓶颈。
国家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农村政策的基石,曾经使农村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但随著时间的推移和经济的发展,在现实操作中,由于农村土地的产权虚置和农民的土地承包权虚置,开始制约农村和农业的发展。
目前,代表农村土地集体产权的虚拟主体是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农民的利益常受到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这些「代理人」和政府公权的侵犯。此外,由于农村土地产权和承包土地产权虚置,无法流转,这也使土地无法进行规模化经营,发展现代农业更是无从入手。
现在,无论赋予农民七十年,或永久的承包权也好,只有解决农村土地的确权问题,才能使农民真正拥有土地承包权和取得流转土地承包权获得收益的权益。
而想实现土地的流转,应以明晰的产权将农民的承包土地进行确权,并发给农民四类土地使用产权证,使土地承包权通过产权证的形式确定到户,使之成为农民法定的资产,具备流转的条件。
林权改革为新土改开路
对于新的土地改革,其实,2004年发轫于江西省,而后全国推广的林地改革已为土地改革摸索出来较为成熟的经验。
林权改革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使现有的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前提下,对农民承包土地实行确权,使之成为农民法定的资产,成为可流转的、市场化的资本。
这不仅解决了农民承包土地权益不受侵害的问题,也解决了农民通过土地流转获得收益的问题,从而为农业规模化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铺平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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