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让债券结算代理制度更加完善
○债券结算代理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特有的一项制度安排,该项业务的开展对我国债券市场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12月底,结算代理人共代理开户5040家,债券托管量1893.05亿元,代理结算量为12778.46亿元,代理结算笔数达15159笔。 ○虽然结算代理开户数涨势迅猛,但代理托管量、结算量的市场份额仍然偏低,许多有实力的企事业还没有加入到这个市场,市场发展不充分,尚有巨大的挖掘空间。
○随着该项业务的不断深入,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其中债券结算代理业务发展不平衡问题尤为突出。
○2005年6月,央行对债券结算代理业务进行了调整,其中重要的内容就是建立了结算代理的信息披露制度。
○完善债券结算代理制度,实现债券结算代理业务高速、高效的发展,涉及到央行政策、中介机构的服务以及银行的重视程度及支持力度。
1月29日,央行披露了2006年我国债券结算代理业务开展情况。这是自2005年6月债券结算代理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以来,央行第二次披露债券结算代理业务的年度信息。
此前,在刚刚闭幕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指出:要“加快发展债券市场。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完善债券管理体制”,从而透露出一个信号:中国债券市场重要的发展机遇即将到来。
在此形势下,加强债券结算代理信息披露,进一步推动债券结算代理业务发展,无疑是贯彻落实“完善债券管理体制”要求,加快发展债券市场的重要体现。
债券结算代理业务:独特的制度安排
所谓债券结算代理,是指有资格的债券结算代理人接受市场其他参与者的委托,在中央结算公司以参与者自己的名义开立债券一级托管账户,并代其办理债券托管和结算的行为。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特有的一项制度安排,该项业务的开展对我国债券市场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对于债券发行人,这个市场参与机构庞大而稳定的资金投入,使那些具有优良资质的债券发行人能够迅速而又便捷地筹集到所需资金;其次,在金融机构传统业务日益加剧、收益率不断下降的情况下,债券结算代理业务作为一个具备初步投资理财功能的平台,有利于银行业的金融创新、业务多元化与实现盈利;再次,债券结算代理业务为中小机构投资者尤其是非金融机构投资者提供了一个安全、高效的投资方式,在提高资金运用效率、节约融资成本、扩大短期资金回报率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