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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588万元 孙敦浩被判刑3年
2008-09-03 10:50:05 消息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吴艳燕
  本报讯 (通讯员 吴艳燕)投资管理公司老总孙敦浩以高息回报为诱饵,两年间吸引公众投资1588万元。昨天上午,市二中院一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孙敦浩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

  2003年7月,孙敦浩成立徐州五色土抵押贷款服务有限公司,以抵押贷款服务、房地产策划代理与经纪服务、加盟店连锁管理服务为经营业务。2004年初和2005年10月,孙又先后成立上海五色土抵押贷款顾问有限公司及下属三家分公司、上海龙票投资管理中心。期间,孙敦浩分别在上海、无锡、苏州、徐州等地媒体和社区、道路的广告牌上刊登“保本保息高收益”、“投资理财年利率6%-10%”、“期限短、投资少”、“随借随还”等内容的广告,吸引社会公众前来投资理财。

  2005年3月至2007年7月,孙敦浩通过其个人银行账户吸纳投资人资金人民币1588万元。孙敦浩将这些吸收到的资金,在放大年利率后再放贷给以房产作抵押的借款人,从中收取手续费和牟取经营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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