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示公司2008年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每股收益 0.0464元,每股净资产3.4347元,净资产收益率1.35%。宁夏国资委自愿将其持有的宁夏有色金属集团51%的国有股权全部无偿划转给中色集团,划转完成后,由中色集团向宁夏东方有色集团增资,最终持有宁夏东方有色集团60%的股权。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为东方坦业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61,533,4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45.32%。通过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中色集团将间接控制宁夏有色金属集团持有的东方坦业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61,533,440股。 |